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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/年高等级负极包覆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对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/年高等级负极包覆材料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:20万吨/年高等级负极包覆材料项目 项目选址: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北2000米 建设内容: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,注册资本1320万元,现有主要生产装置为10万吨/年高级道路沥青装置,主营产品为高级道路沥青,副产品为蜡油、橡胶助剂等。由于产品受市场和政策等方面的限制,公司发展出现瓶颈,急需转型升级,2021年以来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合作,共同研发沥青基碳材料延链深加工负极材料项目,在制备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、负极材料包覆沥青、可纺沥青、碳纤维方面取得了成功。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扩产,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需求连年增长。包覆沥青作为负极材料改性的重要原料,用量约占负极材料的10%,随着国内负极材料的扩张,包覆沥青需求定会逐年增加。因此快速进行本项目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。结合同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现状综合考量,决定调整生产方案,进行转型升级改造,建设20万吨/年高等级负极包覆材料项目。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: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北2000米 联系人:崔经理 联系电话:13589486155 电子邮箱:283987725@qq.com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: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:0531-82667650 联系人:姚工 电子邮件:1348917088@qq.com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,网络链接为: 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,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,通过信函、网络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 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。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 六、相关说明事项 (1)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。 (2)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 (3)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,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(2018年第48号)配套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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